咸阳世纪大道穿高跟鞋开车酿事故!
近日,在世纪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驾驶员倒地受伤轿车司机未直接查看伤者情况而是先到后备箱脱掉高跟鞋换上平底鞋...3月14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陈阳交警大队接到这起报案。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世纪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附近,一辆轿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受损,三轮车驾驶人王某某受伤。
经群众举报及后期交警调查,轿车驾驶人贾某当日穿着高跟鞋开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前往车辆后备箱将高跟鞋更换为平底鞋。
责任认定
该轿车驾驶人贾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之要求,负此起事故主要责任。
三轮车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之要求,负此起事故次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对贾某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对其穿着高跟鞋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
穿高跟鞋开车的危害:
一是鞋跟太高,刹车、离合等踩不到;
二是高跟鞋前脚掌接触面太小,影响发力;
三是鞋跟太细,容易在踏板之间卡住;
四是鞋跟与前脚掌之间的空间容易挂住各种踏板。
温馨提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高跟鞋虽然好看但绝对不适合开车除了高跟鞋以外,凉鞋、拖鞋也是不适合的注意行车细节才能更加安全
文明安全行车同时应该尊重生命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救助伤者不要错过最佳救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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