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 发表于 2014-3-11 10:03:13

咸阳市公租房公示(第一批)

 依据建设部第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4969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在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天。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参加工作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其他需要保障的人员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或在本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请全社会予以监督,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32890825 32890621
  办公地点:咸阳市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办公大厅
  特此公示
  附件:1.咸阳市公租房公示(第一批)秦都区(2521户)  
           2.咸阳市公租房公示(第一批)渭城区(2448户)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以沫 发表于 2014-3-11 10:27:15

希望能够帮到真正需要的人!

拉鹰 发表于 2014-3-11 11:56:04

应该公布家庭成员在房地局的房产信息,这样比较公平

为你挂念 发表于 2014-3-11 11:58:28

一件对人民有利的事

冰菓 发表于 2014-3-11 12:01:12

挺好的,话说现在的房价啊……希望人人都能买得到房子,而不用去“租”

xybdq 发表于 2014-3-11 20:31:15

但愿贪官豪人少粘边,使得天下寒士俱欢颜!

xybdq 发表于 2014-3-11 20:40:25

打开渭城区的看看,后面的字好小,根本看不清,为什么?

不求回报 发表于 2014-3-12 13:13:54

希望不要拿了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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