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租房公示(第一批)
依据建设部第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4969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在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参加工作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其他需要保障的人员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或在本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请全社会予以监督,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32890825 32890621
办公地点:咸阳市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办公大厅
特此公示
附件:1.咸阳市公租房公示(第一批)秦都区(2521户)
2.咸阳市公租房公示(第一批)渭城区(2448户)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希望能够帮到真正需要的人! 应该公布家庭成员在房地局的房产信息,这样比较公平 一件对人民有利的事 挺好的,话说现在的房价啊……希望人人都能买得到房子,而不用去“租” 但愿贪官豪人少粘边,使得天下寒士俱欢颜! 打开渭城区的看看,后面的字好小,根本看不清,为什么? 希望不要拿了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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