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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出台旅行社奖励政策
来源:陕西省旅游局
为“稳增长、促发展”,推动旅游业持续发展,西安市旅游局积极行动,今年5月14日出台了旨在推动旅游行业加快发展的18条措施。为了促使相关措施得到落实,6月12日,作为18条措施中的两项奖励政策实施办法《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对组织国际游客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出入境的旅行社实施奖励的办法(试行)》、《西安市旅游局鼓励旅行社推广新景区奖励办法(试行)》也正式对外发布实施。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国大陆地区旅游社组织国际游客(含港、澳、台人员)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出入境将得到丰厚的奖励。其中,组织境外(含港、澳、台人员)乘坐国际(地区)航线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入境、并在西安过夜的团队,对接待旅行社按照50元/人次给予奖励,不在西安过夜的团队对接待旅行社按照25元/人次给予奖励。组织境外(含港、澳、台人员)乘坐国际(地区)航线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出境、并在西安过夜的团队,对接待旅行社按照40元/人次给予奖励,不在西安过夜的团队对接待旅行社按照20元/人次给予奖励。
同时,从6月12日开始至2013年6月11日期间,西安市各旅行社组织客源前往西安市新景区(包括西安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大唐芙蓉园、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汉城湖景区、西安世博园、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和汤峪温泉碧水湾景区)将得到总额60万元的奖励:
按照旅行社输送景区游客数量进行积分,按分数排序进行奖励,
设一等奖2名,为得分前两位旅行社,各奖10万元;
二等奖4名,为得分3—6位旅行社,各奖5万元;
三等奖8名,为得分7—14位旅行社,各奖2.5万元。
(西安市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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