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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龙柏花节、第八届紫荆花节(摄影、征文)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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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山玩水新生活,现代的咸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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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4: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水大秦岭  赏花在太平”
2012西安赏花节暨太平国家森林公园
首届龙柏花节、第八届紫荆花节(摄影、征文)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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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展示和宣传国家AAAA级景区、世界地质公园—太平森林公园,丰富首届龙柏花节、第八届紫荆花节活动,展现太平国家森林公园美好风光和地域文化特征,根据太平国家森林公园首届龙柏花节、第八届紫荆花节文化活动总体安排,特举办2012西安赏花节暨太平国家森林公园首届龙柏花节、第八届紫荆花节“山水大秦岭 赏花在太平” 摄影、征文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和征稿
1、报名:参加大赛的人员必须在户县人民网报名,没有报名的不得参加评奖。报名即日起到2012年4月20截止.
2、送稿方法:
⑴征文、摄影稿件必须发在户县人民网“太平大赛征稿”专版。
⑵摄影稿件电子版还要发送至tppark@163.com,标题“摄影、征文大赛投稿”。
3、截稿时间:2012年5月30日
4、联系地址:太平森林公园户县办事处
联 系 人:程女士  王女士
电子邮箱:tppark@163.com
二、评奖与展览
    2012年5月30日截稿后,将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及县相关领导,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户县人民网和太平国家森林公园官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获奖作品将在太平国家森林公园官方网站(www.tppark.com)署名展示。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5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300元)。
    优秀奖15名(各奖门票3张)。
四、注意事项
    1、为了参与活动者的安全,参加活动的人员,一定要遵守公园的游园须知等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未开放区域,随意穿越观赏区域。
    2、本次参加摄影、征文大赛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拍摄期间门票、食宿自理,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自负。
    3、参加拍摄人员要相互帮扶,互相支持,文明游览、文明拍摄,爱护林区环境卫生,不得带烟火,树立参赛人员文明形象。
五、 大赛宗旨:
    通过口号、诗词、散文、楹联、照片征集,全面挖掘我县秦岭山脉的美丽景色,展示太平森林公园的秀美风景,特别是龙柏花秀、紫荆花海的美丽风光,直观而生动地反映我县太平风景区的独特性,宣传户县的风土人情,唤起人们对家乡的热爱,加强我县对外旅游宣传,促进我县林业保护和旅游事业发展。
六、举办单位
    主办:户县林业局
   承办:陕西太平国家森林公园
    协办:户县人民网、户县摄友俱乐部
   媒体支持:今日咸阳报社    咸鱼网    中国品牌万里行   陕西公益网    西安小区网

七、作品征集范围与内容
    凡反映2012年首届龙柏花节、第八届紫荆花节期间龙柏花、紫荆花和太平森林公园的风光及赏花节期间民俗文化(包括生产贸易、衣食住行、社会家庭、人生仪礼、信仰、岁时节令、民间游乐)与之相关的口号、诗词、散文、楹联、摄影作品均在征集之列。
八、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真实、积极、文明、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严禁抄袭、转载,要以真实姓名提交,不得冒名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必须注明作者姓名、电话、照片的要注明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
    3、对在其他媒体、网站、论坛、报刊一稿多投的作品不参与评奖,评奖后发现的不得领奖;
   4、参赛作品必须是2012年4月15日至5月30日之间的,照片拍摄且保留完整EXIF信息的数码照片(组照可适当放宽拍摄时间)。提交作品为jpeg格式电子版,文件大小必须在2M以上;
    5、摄影作品为风光和纪实摄影,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颜色、亮度、对比度、锐度调整,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增补、减除等创意加
   6、每位参赛者限投单幅照片10幅(含组照),有组照的不得超过4组(每组不超过8幅);
   7、作品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自负,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举办、承办方户县人民网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凡投稿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注:大赛未尽事宜由举办方决定
    户县林业局
    户县太平国家森林公园
    户县人民网
    咸鱼网
    户县摄友俱乐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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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 + 2 好活动
小木妈妈 + 2 优秀文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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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8: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动名字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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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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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20: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s:257] 一次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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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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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生活 生活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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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2: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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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qin24.blog.163.com/千古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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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15: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代表贵网投了三篇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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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13: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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