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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最美四月天 不仅要迎来清明放假 咸阳还有很多新规定 赶紧看看 看看有哪些是跟你相关的呢
4.1起未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陕西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小编梳理了新规定中和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相关的、有调整的条款,一起来了解一下:
1、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2、本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3、电动自行车经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其他类型号牌。
4、陕西全省统一使用: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简称电动自行车平台)办理登记管理业务。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4月1日启用
3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公告》,并公布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样证式样。4月1日起,我国将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
4月1日起,我国将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今年3月31日。
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将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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