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发布重要通知 为扩大医药服务供给 释放医保改革红利 切实推进职工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落地实施 即日起 咸阳市共1068家定点零售药店 全部纳入为参保职工提供门诊统筹服务 咸阳市1068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服务范围 咸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凭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处方(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达到年度起付线260元(可以累计)后,职工在定点药店购药,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70%、退休75%,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职工1700元,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咸阳市积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并签订门诊统筹补充协议后即可开展结算业务,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全力满足参保人员就近购药需求。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就医及费用结算流程 2023年1月1日起,咸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改革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费用采取个人账户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新政策的实施带来门诊就医缴费结算流程新变化,为确保门诊患者及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咸阳市医保局梳理了相关流程,供广大参保职工就医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