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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网友在人民日报留言板咨询关于 开发商违规交房 小区物业乱收费 商品房变限价商品房 等问题 最新回复来了!
咸阳成国右岸小区 15#16#楼商品房变限价商品房
问:
领导好!成国右岸小区15、16号楼商品房购买合同内显示为商品房,网签合同内提示为:商品房(限价商品房)?请问何为限价商品房?在网上找了相关资料,限价房是针对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用房。可我们在购买的时候,开发商提供了商品房预售证,我们购买的是商品房,是按照当时市场价购买的,并没有人告知我们是限价商品房,也没有享受任何的价格优惠? 现在开发商以可以提前装修为由,引导业主提前收房!目前咨询开发商,开发商表示:限价房就是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让问房管局。房管局让问开发商? 经过咨询,成国右岸小区内只有15和16号楼为政府限价房,这个是否有相关文件?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是否还属于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后期买卖有什么影响?
答: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均为限价商品房,该相关审批手续及流程均由是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审核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依据上述许可证办理,合同网签备案页的摘要所显示限价商品房信息,网签系统依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自动带入。故,合同网签备案页摘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均显示有限价商品房信息。
咸阳成国右岸小区位于秦汉新城迎宾大道中段,据了解15、16号楼的业主以同期商品房的价格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显示都是商品房,交房时网签备案表上写的却是限价商品房。限价商品房不但规定年限内不能交易,后期如果交易还要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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