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公告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 92号),经综合研判疫情发展形势,并听取上级专家组意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区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封控区:
汇丰花园小区1号楼和2号楼、先河国际公馆4号楼、梦馨小区4号楼、文林佳苑1号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
汇丰花园小区、先河国际公馆、梦馨小区、风和日丽小区、文林佳苑小区、向阳院小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防范区:
文汇东路以北、中储建材城(含中储建材城)以东、朝阳一路以南(含泰禾嘉苑小区、朝阳卫生院)、金旭路以西区域,汇丰花园小区和梦馨小区周边,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以上区域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渭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特此公告。
咸阳市渭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1日
12月20日,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明确17条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12月4日以来,所有往返西安咸阳人员全面排查,主动向单位、社区、村报告,时间、地点、主要活动轨迹,实行自我约束,所在社区、村组加强管控,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区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2.12月4日以来,到过西安市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咸返咸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居家期间非必要不出门。
3.对涉确诊病例的B类密接者,严格落实集中隔离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涉确诊病例C类密接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
4.对同时空伴随者,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措施。
5.其他地区来咸返咸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原有政策。
收紧公共场所管控
6.即日起,主城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其他县市区公共场所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全市旅行社暂停旅游包车和跨县区旅游活动。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的A级景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暂停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书店暂时关闭;文化艺术、民俗展演、广场户外等聚集性文化活动暂停举办。
8.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的A级景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和实名制购票,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书店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9.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三原县、泾阳县的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室内餐饮等群众生活必须场所严格限制人流50%,户外餐饮、夜市一律暂停营业。礼泉县、乾县、永寿县、彬州市、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的群众生活必须场所控流量、少聚集,户外餐饮、夜市控人流50%。
10.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尽量不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允许举行家庭聚会。
加强交通管控
11.加强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出入口疫情防控措施,对所有外省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咸返咸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查验陕西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测温措施。暂停省际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包车备案业务。
12.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口和与西安接壤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设立疫情防控查验服务点,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增设检查点,加强高速出口和国省道卡口的查验工作。
13.暂停咸阳市区发往西安的24条公交线路西安区域站点服务。暂停各县市区发往西安的班线客运。暂停西安-咸阳“绿巨人”城际动车组。
14.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严格执行乘客上车前主动扫码措施,不按规定扫码或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提供服务。
15.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驾驶员岗前测温等措施。
分批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16.秦渭两区作为第一批次启动,12月20-21日,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兴平、武功、泾阳、三原作为第二批,适时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其他市县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全员核酸检测储备。
抓好教育系统管控
17.从12月21日起,秦都区、渭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停课,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幼儿园、培训机构停课,停课期间不停学,严禁线下补课,停课期间做好健康监测,复课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县市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教学政策。驻咸高校立即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咸阳暂停市区发往西安的
24条公交线路西安区域站点服务
12月20日下午17时,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咸阳疫情防控情况。
通报显示,咸阳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出口和与西安接壤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设立疫情防控查验服务点,对所有外省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市来咸返咸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查验陕西健康码、测温措施;
暂停咸阳市区发往西安的24条公交线路西安区域站点服务;暂停各县市区发往西安的班线客运;暂停西安-咸阳“绿巨人”城际动车组;
暂停省际和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包车备案业务;
加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来咸返咸人员管控,省外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市来咸返咸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严格执行乘客上车前主动扫码措施,“红码”联系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管控,“黄码”拒乘,“绿码”方可乘车。对不按规定扫码或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提供服务。
目前,咸阳市区发往西安的公交线路共有24条。
其中,33路,59路全线暂停。
其余22条发往西安辖区的公交线路,运行至西咸交界,具体包括:
7路、13路、13路区间、15路、15路支、17路、21路、22路、28路、29路、35路、37路、38路、50路、52路、53路、55路、56路、61路、62路、67路、68路。
下一步,咸阳市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恢复公共交通运输和相关旅客运输业务,由此造成的不便,请广大市民谅解、配合。
咸阳部分公交线路调整信息:
自2021年12月21日起对部分公交线路做出调整,暂停咸阳市区发往西安的24条公交线路西安区域站点服务。具体为:
一、东去途经沣河桥线路
公交17路、21路、35路、52路、62路五条线路的终点站临时调整至“沣河桥”站,车辆由沣河桥西口调头返程。
二、南去途经二号桥线路
公交13路、13路区间、28路、53路、56路、67路、68路七条线路的终点站临时调整至“渭城农商银行”站,车辆由金旭路立交西口调头返程。
三、南去途经同德路线路
公交7路、29路终点站临时调整至“秦都职教中心”站;公交37路终点站临时调整至“高速咸阳口”站。三条线路的车辆均由咸阳高速路口调头返程。
四、北去途经迎宾大道线路
公交15路、61路终点站临时调整至“师院东门”站,车辆由师院东门调头返程。
五、南(北)去途经上林路线路
公交50路、55路终点站临时调整至“朝阳四路”站,车辆由上林桥口调头返程。
六、公交22路
南去终点站临时调整至“新阳光市场”站,车辆原地调头返程。
七、公交38路
东去终点站临时调整至“咸阳社会福利院”站,车辆原地调头返程。
另:13路、21路、68路夜间延点车于2021年12月20日晚起停运。
以上调整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乘客朋友们乘坐公交车时佩戴口罩,主动配合驾驶员查验健康码或登记身份信息。感谢长期以来对咸阳公交的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咸阳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咸阳市下发紧急通知
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做到早期发现,2021年12月12日,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明确检测范围。
对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国际交通工具从业人员、海关(边检、口岸)工作人员、飞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工作人员、医疗机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医废处置单位人员、进口物品从业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每2天进行一次全员检测;
对发热患者、可疑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密接者、次密接者、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市返咸来咸人员要立即进行检测;对精神卫生机构人员、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等其他所有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进口物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所使用的工具、场所、污水每日进行检测。对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海鲜水产、禽牛羊肉、冷链产品的运输、存储、加工、经营场所,快递分拣场所每日采样检测。
通知指出,要优化检测服务,为群众提供电话、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现场等不同采样预约方式,实现分时段、错峰采样,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网上支付、推送检测报告等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加强核酸检测全流程的质量控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做好采样、保存、运输、处理、检测、结果反馈等工作。
通知强调,要做好首轮检测。医疗机构要作为“哨点”单位,要从即日起迅速安排首轮核酸检测工作。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定点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感染科(传染科)等重点部门人员每2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非重点部门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其他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人员本次首轮核酸检测后,以后每周1次。
另外,通知还要求要加强组织引导,各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对上述人员、场所进行造册登记,安排检测机构进行采样检测。要做好宣传引导,使受检对象积极配合检测。对居家隔离人员要上门采样,禁止个人自行到检测机构检测,防止失管失控传播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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