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李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彬简历李彬,男,汉族,1965年6月生,陕西佳县人,1983年1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83年1月至1988年9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讯员(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9月在咸阳市财经干部学校脱产学习);
1985年9月至1992年11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8月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1989年12月被咸阳市劳动人事局录用为国家干部);
1992年11月至1994年12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4年12月至1998年7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在西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
2003年3月至2007年2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7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民三庭庭长;
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其间:2015年2月任四级高级法官);
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18年9月至今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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