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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发布十条措施,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1月18日,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全面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十条工作措施。
近期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南北半球同时出现快速增长。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呈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传播速度快、患者年龄大、农村比例高等特征,有的地方出现了社区传播、多代传播。和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医疗条件、防控能力相对比较弱,随着春节的到来,大量人员陆续返乡过年,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进一步加大,疫情输入、反弹风险不断增加,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全、健康过好春节,持续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全市要落实好十条工作措施,从严从紧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要全部激活疫情指挥部工作机制,实行合署办公,加强工作力量,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加强物资储备和人员准备,组织开展工作部署,进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严防本土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各县市区要以乡镇(街办)、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健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和民政等有关方面联防联控机制,对辖区人口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
二、县、镇(街办)、村(社区)三级联动,主动开展近期外来人口、返乡人员排查,掌握返乡人员动态信息,建立管理台账。按照政策落实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入境隔离期满返乡人员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14天健康监测和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措施。隔离期满无异常者,仍应减少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农村居家隔离人群管理与服务工作,落细、落实有关监测与管控措施,定期做好消毒、通风和卫生环境整治。
四、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托管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晨午检、消毒通风、食品安全等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健康安全。
加强定点诊治,维护群众健康
一、各县市区要加大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定点诊疗相关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规范就医,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辖区发热病人定点诊疗、医疗救治规范管理,完善预约诊疗与预检分诊,个体诊所等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全面加强辖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
三、广大农村群众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或传播风险
一、近期及春节前后,如非必须,请广大农村居民不要出境,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近期及春节前后,境外返乡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备,自觉遵守辖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
三、各县区应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严格管理辖区人员省外出行和跨区域流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串户,提倡网络、电话拜年,减少走亲访友等活动和不必要外出。儿童、老年人、有慢性病等基础性疾病人员应减少外出或流动。
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或传播风险
一、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广大农村居民应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到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频次,减少在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室内密闭场所。
二、落实冬春季婚丧嫁娶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制度,婚事缓办,白事只吊唁不聚餐、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三、近期及春节前后,各县市区应从严控制农村地区举办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严查严管聚众打麻将、聚餐、聚会等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应控制在10人以下。
四、农村地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出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测温和扫码查验、佩戴口罩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做好外出防护,减少路途感染或传播风险
一、近期及春节前后,广大农村居民外出时,要严格按照“闭环”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前,应提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巾、体温计、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备路途防疫所需。
二、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及时索取票据。要规范佩戴好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注意手卫生;乘坐飞机、高铁等密闭交通运输工具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途中用餐、喝水等频次与时间降低路途感染风险。公共交通工具司机、服务人员等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加强提醒提示,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好口罩。
三、外出在飞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室内人员较多场所和在宾馆、饭店等室内公共区域时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及时规范洗手。
四、外出使用的行李箱等托运物品,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对行李箱等外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回家后,应及时对行李物品等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规范洗手,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一、广大农村居民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用公筷、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注意家庭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外出进入公共场所室内空间前,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应自觉配合有关场所,落实测温和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三、外出购物时,尽量减少触碰门把手、货架、摊位等公共物品表面,触摸后应及时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在接收快递(含邮寄)物品时,要戴手套、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开外包装前,对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在购买冷冻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一次性购物袋套在手上进行挑选,不要直接用手碰触食品,采购完成后应及时洗手。购买的冷冻食品要与果蔬、熟食等其它食物分开包装,回家后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
四、家庭应常备84消毒液、75%消毒酒精、免洗手消液或消毒湿巾、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注意家庭室内环境卫生,勤通风,厨房、厕所等重点部位可适当预防性消毒,家里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监测。
严格药店管理,落实信息报告
咸阳市各类药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发热、咳嗽、抗菌素等有关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管理,药店要对购买发热、咳嗽、抗菌素等药品人员向辖区社区报告,并建好台账备查,社区应核查并落实健康监测措施,严防失管失控。
强化卫生整治,净化农村环境
村委会要动员群众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加强对广场、村民生活垃圾的管理,引导有序放置,严禁乱丢乱放,实行专人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做好农村市场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场所。
倡导互相提醒,实行群防群控
广大农村居民要相互监督提醒,发现违规或涉疫问题时,可向本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各县区应畅通相关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查处有关问题,及时消除疫情防控工作隐患,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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