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咸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管理的通知
现将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咸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管理的通知》(咸发改价费〔2020〕166号)予以公示,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基本样式指南
咸阳市主城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根据《关于加强成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管理的通知》(成发改价费[2020]166号)规定,下载相应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类型标价公示牌样式,制作标价公示牌.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每一个车辆停放服务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按照标价公示牌格式要求进行价格公示,严禁使用不属于本车场服务类型的标价公示牌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规格不小于长145m宽85cm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用两种颜色区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采用底白字样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采用黄底黑字样式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必须明停车服务收费定价主体、车位数量、收费时间、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
四、各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基本样式公布如下,经营者请根据具体收费情况点击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xys.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載相对应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类型标价公示牌样式,按要求填写并经市停车办确认后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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