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逐渐炎热 高温难免让人心情焦躁 只想在家吹空调 但是 班还是要上滴~ 上班通勤难耐高温环绕 室外工作者的日常作业难上加难 这不 高温补贴来啦! 陕西省人社厅发函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的通知》 从6月1日起 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每天向劳动者发放25元高温津贴。 具体内容是什么?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合理调整高温工作休息制度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减少劳动强度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2、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高温健康小贴士 1.保证作业场所通风及遮阳措施,保证饮水量充足。 2.大汗不宜立刻冲凉水澡,避免感冒发发烧。 3.室外不宜赤膊,高温暴晒会导致皮肤晒伤。 4.合理饮食,不宜忽冷忽热,易引发肠胃不适。 5.适量运动,高温下过度运动会导致脱水、眩晕等现象;不适当的剧烈运动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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