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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同意,4月8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全市中小学其他年段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公布全市其他年段开学工作有关事宜。
4月13日,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初中初一、初二年级。4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班级,小学高段(四、五、六年级)。4月27日,小学低段(一、二、三年级)。 此外,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确定之后另行通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其他聚集性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此次公布的开学时间为各学段最早开学时间,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提早开学。当前批次学段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平稳且未发生疫情,方可组织下一批次开学。各级各类学校未整体开学之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继续实行开学审核制度,各县市区认真总结高三年级开学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指导即将开学的学校完善“两案九制”,杜绝工作疏漏。各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演练,熟悉整体工作流程和各自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问题及漏洞,确保防控措施万无一失。
开学后,各校结合学校实际,错时错峰组织上放学、就餐等活动,严禁聚集性活动。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晨、午、晚检制度,准确掌握全体师生健康和出行状况。加强转学管理,本学期,各中小学校不得接收咸阳以外转入的学生。科学做好日常防疫,定时、适度做好消杀、通风工作。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好健康安全教育周,增强师生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尽快适应疫情防控下的教育教学活动。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对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研判,科学调整教学计划,确保假期学习与开学后课程有效衔接。加强初三和高三年级教学工作,精心设计教学策略,提高复课备考效果。
此外,市联合督导组将随机深入各县市区和学校开展督查指导。各县市区要实行领导包乡镇、干部包校的工作责任制,对各校开学工作进行蹲点督查,及时发现和改进薄弱环节,确保开学工作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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