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通行高速的车辆将按照新《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核定收费。8座和9座的客车收费标准将下降一半。 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进行了划分,全部收费车辆分为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一类和二类客车分类界定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核定载人9人及以下为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10人及以上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
2019年底前,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自2020年1月1日起,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此外,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一类客车分类。 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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