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陕西高院面向社会为全省104个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23名。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8年7月以前在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现为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已确定职务等级的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7.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报考程序 网上报名、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持《准考证》和个人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能力,并当场宣布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评定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法院进行考察。 考察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制手续。 确管理与薪酬办理正式聘用制手续 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制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及薪酬保障按照《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报考人员如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29-89558248、89558249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029-8555875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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