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出公告,对2018年度符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201个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进行了命名,陕西省周至县等18个县(区)名列其中。 咸阳市杨陵区、乾县、长武县、彬州市在内。 今年水利部组织流域委和技术单位对我省2018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开展复核工作,采取形式复核、指标赋分合理性复核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总体实施情况、备案资料以及县(区)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进行抽查检查。 经复核,我省周至县、蓝田县、王益区、凤翔县、眉县、乾县、彬州市、长武县、华阴市、富平县、合阳县、南郑区、安塞区、志丹县、靖边县、府谷县、杨陵区和韩城市等18个县(区、市)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11项指标具体要求,正式命名为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自评、技术评估、现场考察验收、公示,组织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据统计,自2017年组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以来,我省共计有29个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陕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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