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2月9日召开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 责令整改企业111家 立案查处44家 督察认为,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咸阳市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9年9月8日,督察组转办的282件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11家,立案查处44家。 督察指出,咸阳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够扎实、整改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咸阳市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一些县(市、区)和部门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真正纳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在项目布局、准入把关上没有充分考虑绿色循环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 督察发现,咸阳市个别领导干部把咸阳市大气污染严重的成因归咎于地理条件、外部输入,不能主动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想办法。一些市直部门领导仍然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清楚、任务不明白。 部分支流超标现象依然突出 重点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扎实。咸阳大气环境质量在我省一直排名垫底,虽有改善,但未得到根本扭转。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部分支流超标现象依然突出,2019年3月,泾河泾河桥、黑河(泾)张家桥国考断面水质同比下降;清河李家桥、泔河屈家咀等断面水质多次超标,且部分时段存在劣V类水体。渭北“旱腰带”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治理恢复任务十分艰巨。 咸阳市产业区域布局不合理,北部地区煤炭储量110亿吨左右,还处于主要依靠采掘外运或煤电转化开发阶段,南部地区煤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量大。 《咸阳市2019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全市设计处理规模大于2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至少完成16家提标改造任务。截至督察进驻,全市22家需提标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旬邑县动工。城市管网雨污分流进展缓慢,全市还有雨污合流管网604公里,存在雨污混流直排渭河的问题。 永寿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去向不明 整改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督察发现,一些县(市、区)、部门对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市自然资源局对地热开采行业监管不到位,部分地热井未实现尾水回灌,也未安装尾水处理设施,直排问题依然存在。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改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进展缓慢,《咸阳市2019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94个需要进行防渗改造的地下油罐仅完成50个。武功县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不到位,现场核查发现,武功县同仁和医院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院污水仅通过化粪池消毒沉淀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池底泥简单消毒后交村民施肥。永寿县对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不到位,现场核查发现,永寿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2018年1至7月一直停用,期间产生的渗滤液去向不明。彬州市、旬邑县、淳化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武功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住宅和办公楼 一些问题整改不严不实。督察发现,彬州市、淳化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达不到填埋标准,彬州市污水处理厂约30吨污泥露天堆放。 市第四水厂应关停的409、410、411水源井仅采用切断电源、拆除短管、加装堵板、张贴封条的方式整改,另外2个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内有一栋住宅。武功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也有住宅和办公楼。三原县冯村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未全封闭、耕地未退出、生活污水未全收集。 锅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三原县5台、旬邑县11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除改造,咸阳彩虹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未完成清洁化改造,全市259台天然气锅炉需进行低氮排放改造,至督察时仅完成150台。 重点行业燃煤消耗量不降反增 重点行业燃煤消耗量不降反增。咸阳市水泥行业2019年1-7月耗煤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99万吨,增长22%。生态环境部对全国13个城市已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的村庄随机抽查结果显示,咸阳市散煤复烧率高达35.3%,排名倒数第二。 重点能化企业监管不到位。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公司、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延长石油西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均存在污染治理设施维护不到位、运行异常等问题。 VOCs排放重点源监管质量不高。延长石油西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彻底,收集不完全,有的工序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设施,炭黑仓库部分原料及半成品敞口存放。咸阳市对建筑工地、商砼站等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监测及油品抽检覆盖面不全,监管缺乏有效性;企业自备油罐底数不清,监管主体尚不明确,油质监管存在盲区。 营运车辆排放达标管理严重缺位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滞后。咸阳市高排放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致使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流于形式,营运车辆排放达标管理严重缺位,淘汰拆解及补助兑付工作拖延滞后。 监管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对砖瓦、建材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武功县南仁肖马建材有限公司、永寿县双扶砖厂、三原县陕西谢氏隆诚建材有限公司均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落实道路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关中环线施工路段管理混乱,108国道三原至礼泉段扬尘问题突出,礼泉县烟霞镇赵家岩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督察强调,咸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咸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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