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雨天,阳台就滴水,家住咸阳壹品兰轩小区的张先生,家里的阳台从18年8月份发现滴水,到现在19年11月还在滴,19年3月份左右开发商已经维修过一次,可滴水情况还是没有改善。 张先生买的新房18年7月左右装修完,八月份就发现阳台顶棚在滴水,拆开一看,才知道漏水太多顶棚已经积满水,因为滴水,顶棚、晾衣架和地板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腐蚀。可是张先生家楼上一直未装修,到现在也无人居住。 当张先生发现滴水后通过物业联系到开发商,经检查是房顶防水没有做好导致,19年3月左右开放商对阳台进行了维修,但维修之后滴水情况还是没有改善。张先生无奈只好再联系开发商,却被告知让他找物业。张先生14年与陕西亮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7年底交房,合同中约定了住房商品房,自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壹品兰轩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已多次向施工方、建设方发工作联络单,反映这位住户房顶漏水的问题,施工方也进行过维修,但维修后的房顶还在滴水,近期物业再次向建设方发过工作联络单,目前还未收到回复。 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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