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网络图 总体情况: 蔬菜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咸阳市秦都区崔当草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80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咸阳市秦都区晟欣鸿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2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秦都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的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户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农药所致。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长期食用腐霉利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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