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合法合规,被处罚后却心存怨恨,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真的可以“口无遮拦”吗? 10月9号13点30分左右盛某在裕原路禁停区内因“违法停车”被三原交警大队环线中队民警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后,为发泄怨恨情绪,将该《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并配有辱骂交警的文字,发布到其所使用的微信朋友圈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调查核实,盛某对其在朋友圈内发文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对盛某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并对执勤民警做出当面道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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