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出台,明确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该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咸阳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将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咸阳市适应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管理综合效能和经办服务水平,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两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还会有大幅提高。
两险合并实施后,在不增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将这部分人群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制度全覆盖。还将统一经办管理,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对于减少参保单位行政成本具有明显效果。与此同时,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并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实现参保群众生育医疗费用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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