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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起,西咸新区启用新版购房合同!10多项内容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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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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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2 11: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房是很多人一辈子的心血

因为买房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延迟交房、面积与实际不符等等

让业主们有苦难言

为了更好的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西咸新区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8月19日,西咸新区官网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告。通知中指出,8月26日起,西咸新区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原文如下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西咸新区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8月26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现售商品房的,应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与购房人签约。示范文本可在西咸新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ixianxinqu.gov.cn/)下载。

二、2019年8月26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进行网上签约的,仍可使用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我局将于2019年8月25日24:00时停止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电子模版的使用。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场所公开展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购房人查阅,保证购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充分了解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提醒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审慎签订合同。

五、各单位在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9日

​

1、在此前的5月28日,西安市已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对比发现,此次西咸新区启用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西安市最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达成了一致。

新旧对比具体变化

变化1

合同当事人信息填写变化:营业执照注册号变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变化2

商品房基本状况中,增加房屋室厅厨卫数,房屋朝向等信息

变化3

写明商品房抵押情况,若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说明不符,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一倍或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变化4

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三种方式划分更加细致明确。

变化5

买受人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并自行前往专户银行交存。

变化6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或房屋实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交付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变化7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属于房屋重大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出卖人按照房价款一倍或买受人全部损失给予赔偿。

变化8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中,增加注明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行信息。

变化9

旧版合同中的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改为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登记。

具体条款中,旧版第19条,“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日内】(不超过30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改为“出卖人和买受人达成商品房买卖意向的,出卖人应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并将本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变化10

除了原先的房屋平面图,商品房共用部分具体说明,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附件,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被要求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存在外,还增加了3项附件的内容,对多个在主合同中没有交代清楚的条款予以规范。以下为附件内容增加的部分:

◆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建筑隔声设计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条件书。

◆建筑节能公示内容

总的来看,新版购房合同针对商品房交易市场中出现的一些亟须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设计了大量提示性条款,有利于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矫正因交易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不对等而造成的利益失衡,尤其更有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

买房是一件大事,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更是不能大意。购房合同通常都比较多条款内容,因此导致许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容易乱了方寸,面对几十页的购房合同措手不及,不知道重点该看哪些条例。但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如果不留多个心眼,日后维权就会很难。

那么,下面这份为大家分解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值得收藏:

✦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

只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要精确不得含糊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房屋的质量要求写进合同。比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等。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的条款不能少

房屋的价格条款应该是比较明确的,应有详细的条款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同时还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该明确并且详细规定付款的方式,比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要清晰

我们的购房合同对于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共部分和公摊面积都是有明确标识的,如果等房子交房了才知道套内面积不足,尤其对于电梯房来说公摊面积是非常大的。针对这个问题在我们交房的时候也是要特殊注意的,房子到手后找专业人员测量室内实际面积,正常来说误差比不能超过正负3%,一旦超出这个数值我们是可以退房的。

✦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的条款不能少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且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

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交房的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还应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来延迟交楼时间。

看房选房购房这一过程是相当复杂的,既耗时又耗力,千万不能在签合同的时候出现一点差错。因此在签合同的时候就需要重点注意以上几点,以便于维护好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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