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相互帮助是美德,但在劝架时行为过激将他人打伤实在有些过火。 今年2月5日晚20时许,宝鸡凤翔男子薛某在随父亲一同到邻居家去劝架时,反倒与邻居发生争执,将邻居左眼部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后薛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赔偿被害人人民币2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心存善意劝解邻居家庭矛盾,促进他人家庭和睦本是美德,但是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不然还可能好心办坏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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