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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醉酒过马路打伤司机 只因对方没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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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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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15: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全省都在推行“车让人”,多数机动车都能做到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然而,不久前在西安市阎良区,两名男子却因谁让谁先过发生争执,其中一人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今年5月31日23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街头被打,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经了解,当晚在人民路与白云路东口一斑马线附近,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斑马线,准备过马路时,遇到一辆缓慢行驶的轿车。骑电动车男子和驾车男子,因谁该让谁先过发生口角,后来竟大打出手,造成驾车男子受伤。民警立即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并将醉酒的违法嫌疑人王某带回派出所审查。
据王某交代,当晚他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至人民路与白云路东口斑马线处,与驾驶轿车经过这里的男子,因车让人问题发生冲突并动手。在厮打过程中,王某用随身携带的长约6厘米的十字头钥匙,在驾车男子身上捅了6次,致该男子左大腿等多处受伤流血。
据办案民警介绍,违法行为人王某今年27岁,咸阳市人。事发时王某要求轿车立即停车礼让,因轿车司机停车不及时,且差点撞上他,王某便挡住轿车去路,打开车门不让轿车司机走,造成矛盾升级。
近日,经司法鉴定,受伤男子伤情为轻微伤。8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阎良警方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市民朋友:遇到矛盾纠纷时,应理智对待,既然没被撞到,就应各让一步。即便是出了事故,也要心平气和协商解决,避免一时冲动既伤害他人,也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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