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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扑人后主人未道歉 双方厮打中一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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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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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5 14: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宠物狗扑抓了别人,狗主人非但未道歉,还发生口角并引发厮打,致一人轻伤。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宠物狗不栓绳引发的刑事案件。
今年4月22日晚,家住雁塔区某小区的李某和女儿耿某携带宠物犬出门,因为没有牵引,宠物犬对正在楼道扔垃圾的程女士进行了扑抓。耿某、李某非但没有给程女士道歉,反而与对方发生口角,程女士因为害怕宠物犬便先回了家。之后,李某、耿某及耿某的丈夫白某敲打程女士的家门纠缠,双方在楼道争执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经鉴定程女士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李某、耿某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微伤。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双方为狗咬人发生口角,狗主人耿某、李某未向被害人程女士道歉,双方矛盾激化,继而争执厮打。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耿某另案处理。
《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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