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了一起交通逃逸致终身禁驾案件。 据了解,何某某驾驶陕AU****号车沿关中环线由东西向行驶至线马村路口时,与从线马村路口驶入关中环线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事故,致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何某某驾车逃逸。 民警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何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 最终,依据法律判定何某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何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何某某作出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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