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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60种药品纳入医保 这些药品有不少属于“贵价药” 纳入医保目录后 参保人负担将大幅降低
从咸阳市医保局获悉,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患者特殊管理药品用药需求,市医保局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需特殊管理的7种药品、人社部36种谈判药品和国家医保局17种谈判抗癌药品,共计60种药品纳入咸阳市特药保障范围。
门诊大额慢性病患者及住院患者在统筹区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上述60种药品供应保障(患者可在就医医院进行咨询),凡是临床必须的药品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药占比等任何理由影响参保患者药品使用。 统筹区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特药使用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购买使用特药,符合政策规定的报销途径、方式和比例按照现行城镇居民标准执行。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在用药备案周期内,为方便就医需要变更指定医院的可直接向拟变更的医院申请,不需要再次认定,取消了群众个人跑腿备案的规定,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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