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决定,涉及咸阳市公安局、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具体名单如下:
任命: 张军同志为咸阳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试用期一年); 孔庆伟同志为咸阳市西咸新区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王辉、杨新宇、吴旭锦同志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韧同志为咸阳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宽绪同志为咸阳市城乡供水保障中心(市水质检测中心)主任; 刘大庆同志为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管理中心主任; 王美玲同志为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振华同志为咸阳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祥同志为咸阳市水资源工作站(市节约用水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玉姬同志为咸阳市城乡供水保障中心(市水质检测中心)副主任; 范伟同志为咸阳市城乡供水保障中心(市水质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晁轩同志为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鱼丽萍、杨少伟同志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梅英、胡剑同志为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美玲同志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蕾同志咸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西社、姚文涛同志咸阳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职务; 席尚君、赵云龙同志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师拉虎、上官虎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 万世红同志咸阳市公安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戴永记同志咸阳市公安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英同志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