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简称新标准),9月1日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新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
2003版标准收费车型分为两大类:“客车”和“货车”。为使新标准能够尽可能涵盖收费公路行驶的所有车辆类别,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划分: 具体体现为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 对各类汽车列车、摩托车以及六轴以上货车的分类进行了具体规定。 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并且在新标准中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新标准实施后,哪些车将受益? 修订后的新标准,具体会给我们车主带来什么影响呢?影响比较大的是以下这三类车型的车主。 1、货车 9月1号高速收费新规规定,高速通行费不再根据车身载重标准收取,而是根据车型计费,这最受益的无非是货车车主。
根据以往的收费标准,相同的一段高速公路,货车载重情况下高速费用明显高于空载时的费用,而新标准的好处在于:只要车型确定,空载还是满载收取的高速费完全一样。 2、8-9座车 新标准中,核载8人和9人的小型客车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这意味着8-9座车今后的通行费将会减少。 假如某条收费公路1类车是0.5元/公里,2类车是0.8元/公里,一辆9座客车行驶100公里,按照新标准执行,通行费将减少30元。 那如果9座车归为1类车了,以后上高速公路,ETC通行怎么办?因为更改了类型后会涉及到ETC车载装置更换问题。 这个不用担心,领取了2类车ETC车载装置的8座、9座小型车,需要更换为1类车车载装置的,相关部门会组织ETC发行机构通过短信、电话通知车主,采取预约安装或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车主免费更换。 3、摩托车 新标准对于摩托车上高速的费用也是做出明确指示,从9月1号起,摩托车也将按照一类车进行收费。 而这也就意味着摩托车也将能上高速,但关于摩托车在内的各类机动车如何通行高速公路,以及高速公路限行等问题,今后需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通行管理政策决定。 【温馨提醒】《通知》要求: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原有ETC用户,会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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