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咸阳市民雷先生在渭城区渭阳东路购买了县门巷33号楼一套138平方米的房子,次年办理了《房产证》。2018年底,他去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却被房产交易中心告知该栋楼缺少土地坐标数据,无法过户,该栋楼其他35名业主也出现同样问题。
目前,咸阳市政府已就此事协调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参照外地类似问题的处理办法尽快拿出方案,解决群众不能正常房产交易的问题。
此后,雷先生和其他业主多次联系咸阳市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被告知该栋楼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造成这一问题也并非业主的责任,是因住建局统建办资料中没有该栋楼土地信息。此后,业主多次联系两部门,半年来仍未解决。
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7月9日,咸阳市住建局统建办主任尹军向记者回复,咸阳市政府召集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就此事连续两天召开专题会议。此前,南昌、石家庄等外地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会上决定有自然资源局参照外地类似问题的解决办法,尽快纳差解决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对于什么时候业主可以正常过户,尹军介绍,形成文件会很快,“预计最多一两周以内。” 随后,咸阳市住建局统建办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关于县门巷33号楼产权不能正常交易的情况说明》称,该栋楼建设单位为咸阳市渭阳东路抗战南路学道门巷改造工程指挥部拆迁安置办公室,此后,指挥部取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原址开发建设了33号楼,于2001年底建成并销售,2002年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2002年至2018年5月,33号楼房屋产权过户正常, 2018年5月后由于房屋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证书需注明该楼占用土地信息,因原房屋产权证未登记土地信息,造成房产交易不能正常进行。
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咸阳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会,决定由市自然资源局借鉴其他省市解决相应问题的办法,落实补缴土地出让金细则,尽快解决群众不能正常房产交易过户问题,同时认真查找并解决相类似问题。 (来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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