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治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6月10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4月12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一起辖区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经查询,发现该职工提供的合同和收据均为假手续,被工作人员现场查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案。警方到场后,将涉嫌使用假证件的嫌疑人抓获。据他交代手续是联系外地非法中介制作假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并收取该职工相应的手续费。最终,公安机关以使用伪造手续给予该职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为有效打击类似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对各种可能的骗提骗贷线索进行排查,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
排查过程中,该中心发现区内有些小区张贴有中介代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小广告。针对小广告提供的信息情况,各业务口加强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的审核,职工在本地购房的通过房管系统查询合同真伪,凡是异地购房的职工均全部通过各地房管局门户网站查询购房合同真伪,有效杜绝骗提行为。同时中心根据公积金贷款激增情况,及时调整了使用政策,从源头把关治理。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门户网站发布通告,对使用假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在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务必依法依规,切勿相信虚假广告宣传,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并提供问题线索。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29-87035877 信件举报: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一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编:712100 现场举报: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一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行为皆属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范围 1.缴存职工使用虚假材料(包括假不动产权证、假发票、假结婚证、假合同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 2.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协助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 3.房地产开发商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4.其他涉及公积金的“黑”、“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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