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局对全区15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2018年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度检查结果以及新审批成立的40家社会组织公布于下,除下列社会组织单位外,其它未经批准的社会组织属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
2019年6月3日
渭城区社会组织2018年年度检查的公告
社会团体单位( 18 )
不合格( 2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六规定,以下单位未参加2018年年度检查,确定为“年检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三个月,于2019年9月3日前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508室)上报整改报告。并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60号令)第十一条之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咸阳市渭城区书法家协会
咸阳市渭城区慈善扶贫协会
注 销
咸阳市渭城区乒乓球协会
撤销登记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九款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以下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在接到此通知后3日内向登记机关交回《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进行收缴。并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6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咸阳市渭城区气排球体育协会
渭城区渭阳办滨河社区中老年乒乓球协会
不合格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以下单位未参加2018年年度检查,确定为“年检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三个月,于2019年9月3日前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508室)上报整改报告。并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6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