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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阳兴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多次接到号码为18149****59的手机打来的报警电话,110接警员耐心询问其报警事由、姓名、住址,报警人不但拒绝回答而且多次辱骂接警员,接警员多次耐心劝说无果,男子反而变本加厉,继续拨打报警电话进行骚扰、辱骂,长时间占用报警线路,扰乱正常接处警工作。
事件发生后兴平市公安局指定西吴派出所对此案展开调查, 经查,该违法嫌疑人庞某,28岁,兴平市西吴镇村民。经审问,庞某对其酒后多次使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辱骂接警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庞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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