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兴平交警大队马嵬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夜查,晚上11时20分左右,一辆白色吉利牌小车行驶中发现前方有执勤交警,打开转向灯准备掉头。
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进行检查,该女司机立即承认自己就喝了两瓶啤酒,表示自己承认错误,请交警放她走。
在交警询问到明知道喝酒,为什么还要开车后,这位女司机神回复到:当天晚上她和几个朋友一块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大约9点离开后,朋友都劝她说“车就放那,明天再过来开”。
因为吃饭地点距离她家不到2公里,然后该驾驶员就独自走回家了,回家后过了两小时,感觉自己已经没事,交警应该也下班了,就想着把车开回小区,然后又返回吃饭地点,准备将车辆开回小区,才走了一点就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结果就被交警检查了。 经检测,该驾驶员盛某血液酒精浓度3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该车辆暂扣,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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