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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杨女士在咸阳市三原县荣安考场预约了科目三的考试,去考场交费的时候,荣安考场给出了两个收费标准:
A套餐:200+500元
B套餐:200+800元
据杨女士说,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费标准可以选择。
飘逸的操作 好细腻
杨女士选择了A套餐,通过微信转账缴纳费用700.7元。
收款收据上注明这笔费用为考试训练费。考场内人士告诉杨女士,缺考或者没考过,会退还500元;如果考过了,分文不退。多出来的0.7元就是防止日后退款而提前收取的退款手续费。
让人不由得感慨,考场这番操作,还真是“细腻而周到”。
考试训练费 从何而来?
1018陕广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荣安考场负责人童某。童某称:考生可以在考场进行科目训练,模拟考试。如果考过了,说明考场训练的好,考生享受了相应服务;如果没考过,就说明没有训练好,所以会退还考生500元。
根据2017年8月1号起开始执行的陕西省驾考收费标准,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20元。其中(科目三),也就是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每人次160元。
那么,咸阳市三原县这家考场为何会出现200+500元这样的收费标准呢?
你们是踢皮球专业的吗?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记者开始联系当地监管部门。但是没想到,从和当地监管部门的沟通的第一个电话开始,记者就被各种“莫名奇妙”所包围。
按照时间,记者整理出了和咸阳市交管部门的沟通内容。
5月15日早9点
咸阳交通运输管理处:
荣安是考场,这事要找交警支队。
5月15日早10点
咸阳市车管所业务大厅:
我们领导说这个得找交通局
5月15日早11点
咸阳市车管所业务大厅:
领导说我们和当事人联系一下,让她来我们这,说明一下情况。
5月16日上午
咸阳市车管所考核室:
我们现在负责这件事,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吧。这个考场有点事,暂时已经停考了。
5月17日
记者向咸阳市交警支队发送了正式的采访函,要求对荣安考场的收费问题进行采访。
采访函发出直到5月20日,没有接到交管部门的任何电话。
5月21号早上,记者尝试询问采访函被批到了哪里,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电话询问。
5月21日9:30
咸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
我们宣传科没接到这个采访函。
5月21日9:33
咸阳市交警支队办公室:
已经转到宣传科和车管所两个部门了,我再联系一下,让他们回电话。
5月21日10:30
咸阳市交警支队办公室:咦?还没给你们回电话?我们上午都催了两三次了。
见迟迟没有人与记者联系,咸阳市交警支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将负责处理这件事情的工作人员宣传科徐科长电话给了记者。
本以为这次终于可以了解事情原委,但万万没想到,徐科长回答却是这样:这个事是这,你问下你们***领导,我们已经把事情都处理好了,还给发了个“文(件)”过去。
他所说的这个“文(件)”,是指咸阳市交警支队对这件事的情况说明,但是很遗憾,当天,我们并没有收到。
我们想让徐科长接受采访,但他却称自己在找相关人士协调。
5月22日上午,记者再次拨通咸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徐科长的电话,徐科长说:那个我找一下张主任,之后咱们再说。
张主任是谁?
既然采访函已经被支队领导批示过了,徐科长为何不能面对记者的采访?
徐科长,你在哪?
与此同时,记者从投诉人杨女士处得知,上周日(5月19日),三原荣安科目三考场负责人童某专门赶到杨女士所在地蓝田县,当面给杨女士退了款。
但是,荣安考场的收费标准是否有问题,这样的套餐费收费方式,又是哪个部门批准的呢?所谓的考试训练费,考过了不退,没考过就退,和保过费有什么区别?
因为一直得不到咸阳交警支队的正面回应,5月22日下午4点45分,记者给咸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发去了短信。
在短信中,我们提出了相关问题。不到半个小时,记者收到了支队长杨志博的回复,杨支队表示,已经将短信转给支队宣传科徐科长。
上图右侧为记者提问 左侧为杨支队长短信回复内容
但直到发稿前,徐科长依然没有正面接受我们的采访。
5月23号(今天)上午11点,一位自称“张主任”的中年男子联系记者,并送来了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如下:
这份情况说明能否说明情况?还有,我们还能不能等到咸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徐科长的电话呢?
徐科长,你在哪?
欢迎各位好心人士,帮忙转发寻人。
(转载:1018陕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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