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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咸阳市渭城区人民剧团区域棚户区改造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渭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剧团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咸渭发改字〔2019〕18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进程,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依据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二〇一八年第二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资料,经研究,同意实施咸阳市渭城区人民剧团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陕西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实施范围:项目征收范围东起县门巷小区北界墙以北至中山街148号东界墙及县门巷小区西界墙以西,西至咸阳秦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界墙向南延伸至渭城区中山办渭阳路社区服务站西界墙,南起渭阳东路北道沿,北至中山街南道沿以南区域。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438.7平方米,涉及拆迁群众240户,拆迁总建筑面积24149.2平方米,回迁安置总建筑面积71917.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社区服务中心及地下车库等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辅助设施。项目采用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方式进行安置。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162.4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2019年-2021年。
请据此,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在线审批项目编码:2019-610404-94-01-015868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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