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车管业务的人应该都有过携带很多证件、反复复印材料、填写多份表格的经历,甚至还有可能被一些非法中介干扰,多花冤枉钱。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从今年7月开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集中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至9月1号起全面启动推行。
最直接的变化之一:“四个减免” 今后去交管部门办理业务,将享受到申请材料的“四个减免”。具体包括免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改由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拍照扫描留存,或者是由车管所免费复印。免去填写纸质表格,改由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免去由群众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改为由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 此外,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等18类车辆驾驶人管理业务,将实施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避免“两头跑”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 为了方便驾驶人异地申领驾驶证、异地验车,以及办理车辆转籍等业务,公安部陆续推出的交管改革新措施将避免大家往返周折“两头跑”。 各地将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地方直接验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等6年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区、市)申领检验标志。 放宽驾驶证申领条件 试点推行异地转籍 在申领驾驶证方面,各地将逐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从9月1日起,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本省内不同地市直接申领驾驶证;跨省(区、市)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 市)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以直接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申领。 在车辆异地转籍方面,公安部将选择在部分地方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车管业务“一窗通办” 交管业务延伸下放 目前,办理车辆驾驶证管理业务,一般需要经过受理、审核、缴费、发证等多个环节,多次排队、多次往返,耗费时间较长。从今年7月开始,公安部陆续推出的20项改革新举措将实现化繁为简。此后,车管所所有业务窗口,将陆续实现能够办理各类车辆驾驶证管理业务,不再细分。 推行交管业务的社会延伸,一方面是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代办新车注册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由二手车市场代办二手车转移登记,由保险等单位代办抵押登记等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推行邮政网点代办牌证方面业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另外,各地还将推广向县乡下放交管业务。 多项交管业务将实现网上办理 如今,在大数据时代,网上办事是越来越普及了。在公安部今年7月陆续推出交管改革措施之后,上网办理交管业务将全面普及。 此次改革,交管部门将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系统,拓展网上服务项目。今后,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可网上办理,最终实现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 与此同时,互联网服务平台实人认证程序也将简化,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把“柜台实地认证”变为“网上自助认证”,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 向下滑动查看 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明细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