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有个别小区开始收取2017年冬季取暖费了,居民集中供热收费依旧是5.4元/平米/月,其他大部分小区还未开始,物业答复说在月末。
从咸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目前仍执行2016年政策,暂未有调价、或者提前供热计划。
供热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收费分类: 1、居民用热(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 2、非居民用热(行政事业类用热、经营服务类用热)。
收费标准: 1、居民用热价格方面,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到户价格按建筑面积收费,供热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5.40元。抄表到户的最终用户按两部制收费标准,基本热价:5.40×30%=1.62元/平方米/月;计量热价:31.75元/吉焦(0.114元/kwh)。用户最终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2、非居民用热价格方面,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费为每月每平方米8.60元。抄表到户的最终用户按两部制收费标准,基本热价:8.60×30%=2.58元/平方米/月;计量热价:50.57元/吉焦(0.182元/kwh)。用户最终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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