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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实行控辍保学情况 经督促适龄儿童未入学 今秋起家长将受罚
来源:咸阳新闻
为了控制适龄学生流失、辍学学生劝返,从今年秋季入学初,向适龄儿童少年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没有按时入学的督促未果,则对家长进行处罚,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强制其送子女入学。
“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到岗
“一些地方和学校仍存在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重视。”5月23日,咸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在控制适龄学生流失、辍学学生劝返、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部分学校对控辍保学还存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学生情况不清、控辍效果不佳等问题,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是《义务教育法》的根本要求。
因此,为了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包括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为重点,建立县(区)长、县(区)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村委会主任)、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另外,防止学生因学困而辍学,各校要采取教师、学生结对帮扶等方式。另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做到“一生一案”,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合适的教育。
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
同时,健全“八项”制度。其中,每学年初,各中小学校全面统计摸底,填写“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年末填写“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及“在校儿童少年变动情况登记表”。每学年初,向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则发放缓免入学通知书。
每学期初,对没有按时入学的学生家长发送“辍学学生督促通知书”,督促其在一定时限内送子女入学,经督促仍未送,则报告当地镇办,并对家长进行处罚,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强制其送子女入学。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需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要立即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责任督学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作为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
据了解,5月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考核点评内容,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为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群众遇弄虚作假等行为,可拨打咸阳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3332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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