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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咸阳《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1+14”工作方案》出台。
“组合方案”明确了2017年我市治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记者了解到,“1+14组合方案”包括1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煤炭削减、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燃煤锅炉拆改、扬尘治理、殡葬行业污染治理、砖瓦行业污染治理、矿山开采行业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治等14个《专项行动方案》。
1份纲领性方案明确2017年铁腕治霾目标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明确治霾目标,即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强化“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燃、增绿”等6项措施,以“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红线,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等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同时,提出“有效减少燃煤污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扩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面整治各类焚烧污染”、“大力实施增水扩绿工程”等6类重点任务。
14项专项行动打响大气环境治理攻坚战
《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
提出2017年全市削减煤炭175万吨。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减少50万吨,
城乡散煤治理125万吨,减少原煤散烧污染。
《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秸秆机械还田、综合利用、全域全时段禁烧并举,
12月31日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6月30日前完成全市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内销售、存储场所的搬迁。
《“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
提出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
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
11月10日前清理取缔全市30%以上“散乱污”企业。
《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要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管措施,
强化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排放污染管控,
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力争臭氧污染明显下降。
《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10月底前,所有涉气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确保100%达标排放;
对涉气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
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专项检查,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
《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
年内,拆除全市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所有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超低排放改造。
《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减少扬尘,
实现全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殡葬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全市6家殡仪馆现有火化机加装或改造烟气处理设施;
全市殡葬行业树立“节地、低碳、绿色、环保”新理念,
常规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达到环保要求。
《砖瓦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到年底,全市砖瓦用黏土矿山不得超过150家;
新建和保留的多孔砖瓦用黏土矿山生产、
运输等环节防尘抑尘,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000万块。
《矿山开采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引导退出并组织关闭资源枯竭和生产能力低于15万吨的煤矿;
责令证照过期、长时不延续的矿山企业停产;
进一步关闭取缔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并彻底清场。
《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依托智慧咸阳城乡社区网格,
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
横到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格局。
《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在4月底前,
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
5月底前,
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食堂完成油烟治理;
6月底前,
城区所有排放油烟的宾馆、饭店等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清洁能源。
《联防联治专项行动方案》
健全完善与西安市、西咸新区的大西安联合防治协调机制,
实现重污染天气同防同治。
坚持政府动员主导与社会共同参与,
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的大格局。
据悉,推进“1+14组合方案”落实期间,咸阳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考核问责工作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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