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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玉泉路东口尚城公馆的业主,3月26日我父亲带工人来我这里修理我房子的大灯,在进入电梯时不慎将电梯内的灯管碰坏,当时物业也第一时间发现并且找到我,还说他们的摄像头已经不亮了,我让其先进行修理若有问题我愿赔偿,物业随后将电梯停留在我家这一层,然后要求我去买一个灯管,我买回灯管后他们将其修复,也未说摄像头问题大概是好的,随货物业离去,我在修理完我家灯具后下楼,物业将我拦住,并且拿出一个他们物业自己开具的所谓的罚单,上面没有任何公章,也没有任何收据,罚单上还写明我搬货将电梯弄坏之类的莫须有的事情,让罚款200元,随后给物业进行理论,物业又改口说是请人维修之类的话语要求交钱,最后硬是要求收钱,由于当时有事便给了物业工程部的一名员工100元了事,希望有关部分接入调查,物业知否有这样的执法权对业主进行处罚,这算不算是对业务进行敲诈。当时该名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略,态度蛮横显然一幅当地一霸的状态。以上这些问题希望有人能曝光。交钱事小,但是他们的行为和态度让我很愤怒,借此机会希望有管部门能对其进行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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