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等5类164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包括咸阳两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
3月3日,省食药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次抽检饮料2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54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28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涉及咸阳两家企业,分别为咸阳家友缘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 24日生产的家友缘牌 170克 /袋酱香猪耳,, 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3.79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兴平市兴源纯净水厂2016 年8月1日生产的18.9L /桶其他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9cfu/250ml、2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记者从“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了解到,莱克多巴胺属于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是“瘦肉精”中的一种。肉制品中检出莱克多巴胺,可能是在动物饲养过程中为治疗疾病违法使用上述药物或者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中违法添加上述药物所致,也可能是为提高瘦肉率故意使用上述药物所致。人体过多摄入莱克多巴胺,可能会出现中毒症状,如心跳加速、震颤、心悸等,更严重的会导致人体致畸致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据了解,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