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C1驾照,却驾驶一辆脱审无保险的重型自卸货车上路,将步行进城的两名工友撞成1死1伤。
2月20日晚9时25分许,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城大队值班时接群众报警称,渭城区旅游路西石村村口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两人受伤,肇事车辆现场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往现场发现,由东向西有四道四五十米长的刹车印,现场散落玻璃渣。而刹车印道路北侧躺了一名男子,头部受伤,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已经死亡,而另一名男子受伤被送往医院。据受伤男子描述肇事车辆为黄色。
根据现场刹车印分析,民警初步勘察判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空货车。距离事故现场不远处一洗车加水点人员介绍,当晚有渣土车路过,空车由东向西行驶。因此,民警围绕渣土车展开调查。
渭城大队成立“2.20”重大肇事逃逸专案组,以大队长孙维弟为组长,教导员李军、事故室主任董璇为副组长,副大队长段张军抽调周陵、县乡、秦汉中队民警配合事故民警,一组对事故现场进一步勘察、走访;一组在周陵转盘设立渣土车盘查点,对过往渣土车进行检查;另一组对旅游路附近的渣土场和渣土车倒土点进行调查。
调查中民警发现,当晚仅秦都区双照街道办辖区的一家渣土场在运营,并将该渣土场的42辆渣土车车号全部锁定。让渣土场负责人连夜通知所有渣土车司机,于21日上午10时许,将车开到北上召一指定大型停车场逐个摸排。
“勘察重点在车辆右前角。”渭城交警大队事故室主任董璇介绍,因肇事车辆沿旅游路由东向西行驶,而被撞两人行走方向与车辆是同向。根据被撞男子地面划痕及倒地位置,以及车辆运行轨迹来看,分析是被车辆右前角所撞。此外,现场玻璃渣确定为车大灯灯渣,因此,右前角新换的大灯及有碰痕车辆作为重点。
21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分为4个小组,对42辆渣土车逐一排查、比对。当日上午11时,发现2辆渣土车有重大嫌疑被暂扣,其中一辆为陕D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前车牌损坏,右前大灯有更换的痕迹,与事故现场散落的车灯玻璃相对应,同时民警对重要物证进行提取。最终,驾驶人赵某对自己在西石村路段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2.20”重大肇事逃逸事故在案发14小时后告破。
经调查,20日晚8时50分许,赵某驾驶陕D牌照货车沿旅游路自东向西行至西石村村口路段时与行人张某、孙某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当场死亡,孙某受伤。肇事后,赵某驾车现场逃逸。
民警介绍,被撞两名男子是安康人,在周陵街道办附近一工地打工,在步行进城途中被撞。据赵某称,因车辆灯光不好,等他看见前方有人时,采取措施已来不及。
据了解,赵某持C1照,不仅与准驾车型不符,且所驾车辆无保险、未审验。目前,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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