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咸阳朝阳四路以西,西宝高速旧线以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文林路-望贤路以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最高罚款500元。
1月20日,咸阳出台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对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进行了划定。禁放区范围为:朝阳四路以西,西宝高速旧线以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文林路-望贤路以南区域,市区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原则上县城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范围由各县市政府划定并公告。
通告要求,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禁止审批禁放区域内任何烟花爆竹燃放活动;严查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会同安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通告呼吁市民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春节期间不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市治污减霾工作做出贡献。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有违规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违法举报电话: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350 33210796 咸阳市公安局110。
1月23日上午,记者随机走访了30位市民中,有20位市民对禁燃烟花爆竹持赞同态度,另外10位市民认为可以少放些,毕竟这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应该有点热闹气氛。
“我支持禁放。”市民李女士说,近年来空气质量越来越差了,如果大家再放炮,无疑是雪上加霜。市民张先生则认为过年不放炮没有年味,他今年春节就打算回农村老家过年,就是因为那里可以随意放炮。
咸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在“少放烟花、环保过节”等文明过节理念的引导下,烟花爆竹燃放量慢慢减少,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也在逐年好转。 2016年春节期间,咸阳城区第二次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期,咸阳市区污染物pm10为10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的131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2.9%,pm2.5为5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的61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