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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咸小鱼 于 16-11-29 17:07 编辑
即日起,只要通过12345平台举报环境违法问题,举报人的实名手机号码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10-50元的即时奖励话费。举报问题一经查实,举报人还可获得50-500元奖励。
只要通过12345平台举报就奖话费
11月29日,记者从咸阳市治污降霾办获悉,为了加强环境监管,严打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参与度。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咸阳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咸阳市政府信息办与市治污降霾办共同协商,结合咸阳市实际,除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外,还将对举报人实名手机号码发放10元至50元不等的话费奖励。
“只要举报就奖话费。”咸阳市治霾办工作人员说,凡通过12345平台举报环境违法问题的,一经受理,在接到公众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类别,按照《咸阳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应的四个奖励等级,直接向举报人实名手机号码发放10元、20元、30元、50元即时奖励话费。该举报经查证后属实的,根据《办法》的程序时限规定,再给予举报人50-500元奖励。
举报污染饮用水水体可获500元奖励
该工作人员介绍,举报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秦都、渭城、兴平、泾阳范围内(含西咸新区咸阳部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12345便民服务一号通举报,举报由12345服务平台受理。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资料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有效证件、联络方式等。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运输车辆沿路抛洒或带泥上路,机动车、工程车排放黑烟,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无标车、黄标车进入禁限行区域或限行车辆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露天喷漆(涂)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燃煤锅炉冒黑烟,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等行为的,给予举报人1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出入道路未硬化等有效防尘措施等行为的,给予举报人3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网箱养殖、旅游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等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工作人员提醒,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必须提供有奖举报验证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并填写《有奖举报奖励领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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