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滨国际大酒店买了6瓶茅台宴请好友,朋友品了一口,指出“味道不对”。沈先生遂向食药部门投诉。食药部门联系了茅台酒厂,酒厂打假人员“李逵”鉴定了未开启的4瓶茅台,只看了看,说:“假的!”
“掏了真酒的钱买了假酒,还让宴请的客人饭桌上当场指出是假,别提多丢人。”10月10日,沈先生告诉记者,“没想到高档酒店卖出的酒也有问题,这次当了回‘冤大头’”。
9月18日,沈先生来到东风路南口的湖滨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小卖部,询问是否有53°飞天茅台,销售人员称有。经讨价还价,沈先生以每瓶1020元的价格,一次性购买6瓶茅台。沈先生说,因自己平日里很少买茅台,付款时,他特意留了个心眼,让销售人员开具了收款收据,且要求对方在收据上注明了每瓶茅台酒瓶盖上塑封的编码。
当晚,沈先生宴请几个好友。期间,他拿出买的飞天茅台,打开其中2瓶。一客人抿了一口,“兄弟,你这酒不对吧,味道有点怪”。听了这话,沈先生有点懵,“不可能!卖酒的拍着胸脯说的,‘放心,是真酒,要是假的,假一赔十’”。
9月19日,沈先生带着未开启的剩余4瓶茅台,走进渭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投诉此事,并请求鉴别真伪。
“沈先生拿来酒后,我们及时联系了茅台酒厂驻陕西的打假人员。”渭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接消费者投诉后,经他们联系,9月20日,茅台酒厂打假人员来到大队,并邀请了当事人沈先生到场,对4瓶飞天茅台进行公开鉴定,“酒厂的人看了,说酒不对”。
之后,食药执法人员与酒厂打假人员一起到湖滨国际大酒店。据执法人员讲,然而,他们在酒店大厅的小卖部并未发现有53°飞天茅台在售。
从沈先生提供的酒店开具的收款收据上,记者看到,收据上写有“茅台”、“6瓶”,“金额6120元”,加盖印章“咸阳湖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办公室”。而据沈先生讲,当时他买酒时,酒店的小卖部柜台也未摆放53°飞天茅台,谈好价钱以后,销售人员进了酒店大厅深处,拿出6瓶茅台。
渭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董副大队长表示,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四科已受理此案,目前,调查工作也接近尾声。待茅台酒厂鉴定报告出来,食药稽查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酒店进行依法查处。 与此同时,沈先生称,他已打算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将提出10倍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