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道路上越来越多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电动自用车”,出现在我们眼前。它们大小不一、样式各异。
日前,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长安大学机动车鉴定机构,对路面上运行的30余种品牌、型号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分批次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属性。
全市各交警大队将根据鉴定书,对相关品牌型号的电动三轮、四轮车集中整顿,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将按照无证驾驶严格查处。
■交警提示: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辆整体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较低,大部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安全系数极低、车况差、隐患多,车主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章率极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由于此类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低,无法办理牌证、保险,不能按规定入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往往无力赔偿,造成大量纠纷,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谨慎购买、乘坐电动三轮、四轮车。请大家不要购买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超标电动车,更不要无证驾驶。
交警将根据咸阳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净化城区交通环境依法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通告》,继续严禁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二轮机动和电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载客运输行为,严禁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违法载人及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辆上路运行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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