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企业给职工涨工资有了参考依据。9月22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执行201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咸阳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确定,根据这一指导线,职工工资最多可增加11%。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咸阳确定了今年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该指导线适用于咸阳市境内城镇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2016年全市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1%;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据悉,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该指导线属指导性信息,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强制性不同,不具强制约束力。”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此次通知,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7%)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7%)和上线(11%)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3%)安排工资增长。
市民李先生在咸阳经营一家汽车美容装潢店,效益还不错。“我们店里共十几名员工,按照201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一个普通装潢工月工资2800元核算,根据基准线7%,每月工资增加196元,年工资增加2350元。”李先生说,“工资指导线虽说不是强制,但对员工来说,正是他们心里所想,企业适当做出调整,从长远来看,更能稳定员工,有利于企业发展。”
同时,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而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此,咸阳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建议,各类企业可在即日起根据工资指导线标准制定调资方案,经企业工会组织同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另外,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公布了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2015年度依法统计结果,咸阳市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8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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