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持续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6月1日,咸阳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渭城区新兴路街道办事处抗战北路社区监委会主任施晓宾,违规接受礼品和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兴平市接待办为了解决在农家乐公务接待没有发票问题,通过某烟酒商店开具烟酒发票报销接待费用,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接待办主任孙广伟、接待科长郭卫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兴平市财政局在庆祝建党93周年文艺汇演期间,违规购买饮品、聚餐,工会主席张鹏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兴平市清偿办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出纳牛亚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兴平市中小企业局违规购买烟酒,局长杨增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武功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股股长徐小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武功县人大办主任陈练喜,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武功县信用联社原理事长俱明君,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武功县财政局副局长黄新成,违规接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乾县梁村中心卫生院院长高莹、报账员宋焘,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11、礼泉县药王洞社区雒村党支部书记张备战,违规接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礼泉县骏马镇先进村党支部委员李万荣,违规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泾阳县安吴镇蒋路卫生院院长李军利,违规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4、三原县陂西镇西贾村村委会主任管胜利,带队参观学习,绕道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旬邑县接待办超标准接待,主任王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6、旬邑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赵天利,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旬邑县招商局局长孙敢锋,违规公款购买烟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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