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部对陕西省咸阳市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定责任。 2、2016年一季度,咸阳市SO2浓度均值虽略有下降,但PM2.5、PM10、NO2浓度均值同比上升33.8%、36%和45.3%,污染情况突出。 3、咸阳市施工扬尘管控不到位,富怡花园、日月星城、中南海城小区、朝阳一路湿地公园、咸阳湖二期工地、朝阳二路与金旭路交汇处工地、文苑路与文林路交汇处工地大量土方露天堆积未覆盖。 4、咸阳市集中供热锅炉达标改造缓慢,小锅炉淘汰不彻底,主城区15台集中供热锅炉仅有2台完成改造,4家老纺织企业小锅炉未按照陕西省要求在2014年底前拆除,且治污设施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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